發布時間:2022-02-25 15:03:13 熱度:300
2.1 資信能力
。1)具有獨立企業法人資格,或者是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伙企業法》成立的普通合伙企業。
。2)凈資產 100 萬元以上,或者合伙企業出資額 100 萬元以上。
2.2 主要人員
。1)主要技術負責人應當具有大學本科以上學歷、注冊執業資格或者中級專業技術職稱、10 年以上工程設計經歷,在近 10 年作為項目負責人主持過所申請專業工程設計 3 項以上。
。2)主要專業技術人員數量滿足所申請專業資質標準中主要專業技術人員配備表規定的要求。
。3)在主要專業技術人員配備表規定的人員中,主導專業的注冊人員、非注冊人員應當在近 10 年作為專業技術負責人或者項目負責人主持過所申請專業項目工程設計 2 項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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