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時間:2020-02-07 15:54:11 熱度:124
目前市場上經營的公司性質大多數屬于有限責任公司,所以大伙想創業,
注冊公司時,其性質皆為有限責任,何為有限責任?公司每一個股東以其所認繳的出資額為限對公司承擔有限責任,取消了無限責任,對于大家來說都是好事情。雖然依據《國務院機構改革和職能轉變方案》,現在已經取消股份有限公司最低注冊資本限制。但在實際的經營過程中,還是需要用注冊資金對某些行業的公司進行限制。
有限責任制公司最低注冊資金具體要求
1、注冊資本認繳出資額備案,對依照法律法規、行政規章和國務院辦公廳考慮必須獲得前置批準的事宜,除牽涉國防安全、居民人身安全安全性等外,已不推行先主管機構審批流程、再工商注冊登記的規章制度。
2、公司注冊資本認繳登記制度,工商部門只備案公司認繳出資額的公司注冊資本總金額,不需要備案實收資本,已不收取驗資報告文件,公司持股人承諾認繳出資額多少錢就是多少錢。
3、除法律法規、行政規章以及國務院辦公廳考慮對特殊行業公司注冊資本最低限額另有規定的外,取消有限責任公司最低公司注冊資本3萬元、一人有限責任公司最低公司注冊資本10萬元、股份有限公司最低公司注冊資本500萬元的限制。
4、不限制公司設立時全體持股人(發起人)的首次出資比例,已不限制公司全體持股人(發起人)的貨幣出資金額占公司注冊資本的比例,已不規定公司股東(發起人)繳足出資的期限。
5、司實收資本已不作為工商注冊登記事宜。公司登記時,不需要提交驗資報告。
注冊資本在我國法律、法規要求,合伙制企業創立之前必須在合伙制企業合同、章程中確立企業的注冊資本,合伙各方的認繳出資額、出資占比、分配利潤和虧損分擔的占比,并向登記組織登記。公司增加注冊資本的,有限責任公司公司股東認繳出資額新增資本的出資和股份有限公司的公司股東認購新股,應當分別依照《公司法》設立有限責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繳納出資和繳納股款的有關要求執行。股份有限公司以公開增發新股形式或是上市企業以非公開發行新股形式增加注冊資本的,還應當提交國務院辦公廳證券交易監管組織的核準文件。公司全體公司股東或是發起人足額繳納出資和繳納股款后,申請辦理減少注冊資本,應當同時申請辦理降低實收資本變更登記。
總的來說,注冊有限責任公司創立必須公司股東認繳出資額資本,各公司股東注冊總額就是注冊資本金。公司創立后,也可以增加注冊資本,通過股東會決議書,變動好后立即對營業執照作出改動就行。
關鍵字: 注冊資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