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時間:2017-01-11 14:26:14 熱度:204
申請注冊的商標,在一定情況下還會被撤銷,這在很多人看來是不可思議的。隨著我國知識產權保護加強,商標的價值凸顯,申請量不斷增加。而在申請成功,企業可以獲得獨占使用權,確保不被讓人濫用或侵權。但在實際生活中,企業不注意或是沒有想到,就可能出現注冊成功的商標被撤銷。那么,商標撤銷的情況有哪些呢,申請人或注冊人都有必要了解下。
一、商標撤銷情況
關于商標撤銷的情況很多,但大體歸納為4類,感興趣的朋友可跟小編往下細看。
1、連續三年未使用
企業注冊成功的商標,連續3年未在自己的產品或服務上使用,商標局可依法撤銷。
2、擅自更改注冊事項
在商標使用過程中,注冊人信息、商標圖案等變更后,不到主管部門進行備案的。
3、出現爭議被依法插銷
他人提出爭議,經過評委會或法院裁定后,被依法撤銷了商標的。譬如前段時間的“喬丹”商標案件,就是因為侵犯別人姓名權,而被最高法院裁定撤銷。
4、違規取得注冊證的
在商標申請過程中,有違規行為而被發現,所獲得的獨占使用權撤銷。比如,偽造、變造注冊材料弄虛作假,被發現不符合申請資格的。
二、商標被撤銷怎么辦?需要準備哪些材料
申請復審。對于撤銷決定不服的,可以在撤銷通知書下發后,準備材料到商標局提出復審。材料要求如下:
。1)主管部門下發的撤銷通知。
。2)代理委托文件(委托中介辦理時需要)。
。3)復審理由說明:如屬于“連續三年未使用”的,可以準備使用清單、宣傳推廣憑證。
。4)其它材料:注冊人主體資格證明、申請書等。
關鍵字: 注冊商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