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時間:2017-01-06 10:49:25 熱度:213
我司是新成立的代理機構,看重商標領域的前景,想做這部分的代理業務。有誰知道,在到商標局備案之前,需要準備哪些材料呢?依據主管部門規定,商標代理機構經營前,需要到完成備案。在申請之前,機構就得按照要求,準備好各項證明材料。由于代理機構備案的內容不同,申請所需的材料,可分為初次、變更、合并和注銷等4種情況。如果不熟悉材料要求,導致張冠李戴的情況,準備的文件出錯就難免了。
1、初次申請
營業執照、申請人證明材料和備案登記表。其中,營業執照上的經營范圍,必須涵蓋“商標代理”或“知識產權代理”;備案登記表上,要詳細填寫各項內容,如企業名稱、法人、從業人員等要與實際相符。
2、變更申請
新營業執照、申請人證明和變更備案申請表。企業經營過程中,出現地址、名稱、注冊資金或法人等變更的,在工商登記結束后準備這些材料。
3、合并申請
合并證明、新營業執照、申請人證明和合并備案表。需要注意的是,合并證明文件,要求為主管部門出具并加蓋了印章。如果不是主管部門出具,或是沒有印章的話,證明就屬于是無效的。
4、注銷申請
公司注銷或經營范圍變更證明、委托人身份證明、注銷備案表。企業倒閉注銷或是不再做代理業務的,在正式申請之前,所需準備的材料。
商標代理機構備案后,就可做代理業務了,如幫助其它企業注冊商標、處理異議或爭議案件等。據了解,我國16年的商標申請量,接近了400萬。再加上為數不少的異議、爭議案件,代理市場前景十分廣闊,值得機構申請備案參與其中。
關鍵字: 注冊商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