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時間:2016-12-22 15:45:24 熱度:137
商品銷售前,打上企業自己的商標,這是很常見的行為。因為在使用后,能夠區別于同類產品,方便讓消費者更好選擇。不過,有些商品除了有廠家的普通商標外,還通常會帶有證明商標。那么,普通商標與證明商標之間,到底有什么區別呢?由于企業經營過程中,商標的重要性日益突出,所以了解二者區別很有必要。
1、主體資格
普通商標的話,擁有者可以是個人,也可以是企業;證明商標,只能是負責監督或提供服務的第三方組織,才能夠擁有。
2、許可授權
普通商標在其它機構使用前,需要經過持有人或單位同意,獲得正式許可授權;而證明商標,只能是達到品質標準或屬于原產地,就可拿到準用證。
3、使用主體
普通商標的持有方,在自己使用之外,還可以通過授權允許他人使用;而按照要求,證明商標的持有主體,是不能用于商品或服務的。
4、法律依據
普通商標,只需要滿足《商標法》相關規定,就可以進行申請;證明商標,必須按照主管部門管理規定《集體商標、證明商標注冊和管理辦法》,才能申請和使用。
5、失效限制
申請下來的商標,都有著一定的使用期限,期滿后自動失效。其中,普通商標失效后,1年后即放開申請。而證明商標,在有效期滿失效后,兩年不得再次申請。
證明商標能否轉讓?有什么條件
根據國家現行規定,證明商標是可以轉讓的,但是有著明確限制。所以,要想順利轉出,就需要事先進行了解。具體條件如下。
。1)第三方組織:在轉讓過程中,受讓主體必須是第三方組織,不得是提供產品或服務的企業。
。2)管理規則:要想轉讓成功,受讓主體在申請前,還需要按要求制定證明商標的管理規則。
關鍵字: 注冊商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