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時間:2016-11-24 13:36:57 熱度:182
商標經過注冊后,他人或企業想要使用,就必須要與持有人簽訂協議,獲得使用許可。不過,在雙方簽訂的協議上,會注明普通許可、排他許可和獨占許可等情況。對于非專業人士來說,不能弄懂這三者的區別的話,就會在使用中造成自身的利益損失。那么,關于商標許可的三種類型,到底有什么區分呢?
1、使用范圍
普通許可:授權方與多方簽訂,并不會限制限制使用范圍。
排他許可:協議簽訂后,因為排他條款,就只有在協議行業或地域內可以使用。
獨占許可:除了商標所有方外,就只有我方能夠使用。
2、簽訂對象
普通許可:可選擇多個簽訂對象,沒有數量限制;
排他許可:一個行業或地域內,只能有一個簽訂對象;
獨占許可:簽訂對象屬于獨占使用,不得再發放許可給第三方。
3、侵權處理
普通許可:一般的使用方,對出現的侵權行為,只能交由授權方處理。
排他許可:在協議的行業或地域內,能夠就侵權行為進行處理。
獨占許可:相當于“準商標權人”,可以對任何侵權行為提起訴訟。
4、許可費用
普通許可:對方主要是為了推廣品牌或是拓展市場,采用“薄利多銷”模式;
排他許可:由于適用范圍、侵權處理等的差異,費用不是太高,介于普通和獨占之間。
獨占許可:與商標持有人共同分享使用,費用最高;
PS:需要注意的是,商標許可協議簽訂后,許可方要想正常使用,還需要到主管部門完成備案。
從上文中,大家應該可以看出,不同類型許可的區別。而在了解到簽訂對象、使用范圍和法律地位等的不同后,相信大家可以選擇出最好的類型。不過,對于想要經營品牌的企業來說,擁有自己的注冊商標才是正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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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字: 注冊商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