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時間:2016-11-18 11:50:29 熱度:143
在商品上做出標記,從而區別其它同行的產品或服務,已經成了企業最常用的手段。但是,在商標受到認可后,就難保不會被別人盜用或濫用。因此,有遠景規劃的企業,都會去進行商標注冊,從而獲得專有的使用許可。這樣,如果有人或企業盜用商標,就可以追究責任并要求賠償。然而,根據國家現行規定,企業注冊商標有10年的有效期。如果期滿前不進行續展,那么專有許可失效,無法繼續獨占商標使用權。下面,就注冊商標的有效期和續展要求,我們來看看專業人士的解答。
關于有效期
在國家的相關規定中(即《商標法》第4章第39條),對于企業擁有的商標,明確有效期為申請成功后的10年。比如說,在2006年11月1日注冊成功的,專有使用期限到2016年11月1日截止。而在有效期截止前,企業需要繼續使用的,就得到主管部門完成延展手續。
續展要求
在商標有效期截止后,如果企業不愿意繼續使用,就可以轉出或是等待主管部門的強制注銷。當然,大部分的企業為了宣傳推廣,還是需要繼續獨占使用的。但是,在辦理續展之前,大家就有必要來了解下詳細要求。
。1)官費:在到主管部門申請時,需要繳納申請官費,一個類別要求2000元,類別越多繳費越高。此外,未能在規定期限內提交申請的,寬展期間辦理要多交500元的延遲費。
。2)材料:包括申請書、商標注冊證、申請人身份證件、主體資格證明文件等。除此之外,如果是由他人或其它機構代理申請的,還需要出具委托證明。
。3)期限:為了避免有效期截止后,商標被濫用的情況,規定企業提前6個月進行續展。需要注意的是,未能在有效期滿前6個月辦理續展的,國家規定了6個月的寬展期。但是,寬展期結束仍未提交申請的,企業就會喪失獨占資格。同時,主管部門會對商標進行注銷,并且1年內都不能再次申請注冊。
截止到2013年,國家為了應對日益復雜的局面,對《商標法》做出了第3次修正。在修正案中,對于商標的注冊要求、續展等做出了更嚴格的規定,更加注重對商標專有權的保護。這也就意味著,作為知識產權一部分的商標,未來必將受到更多企業的歡迎。而在此之前,企業了解到有效期和續展要求,臨近申請時就會輕松很多。
關鍵字: 注冊商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