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時間:2016-10-14 11:45:59 熱度:340
在我國,建造師分為一級和二級,各自對應不同的條件,考試難度也是不同。二級建造師雖是最低等級,但難度較低,也是報考人數最多的。因此,建造師掛靠市場中,二建證書是絕對的主力。當然,要想完成掛靠,準備好材料注冊到企業才算成功。而在這些材料中,大家最可能忽視的,就是關于解聘證明的準備。那么,二級建造師的解聘證明準備過程中,我們需要明確哪些問題呢?下面是有關準備的常見問題,及其相關的解答,大家可以不妨來看看。
1、是否需要
二級建造師要想參加工作,就得將證書注冊到企業,之后才能正式執業。而在證書注冊過程中,需要準備各項材料,通過建筑主管部門審核。其中屬于轉注冊的話,原單位解雇證明是重要材料,必須得到準備。
2、與離職證明區別
解聘證明由企業開出,離職證明則是個人提出的。
3、如何準備
沒有嚴格的規定,只要準備一份文件,上面附上解聘內容,并由企業負責人簽字蓋章即可。
4、有什么用
不光證書注冊需要,個人的社保轉出、再就業等,都需要有解雇證明。
5、企業不給開怎么辦
按照相關規定,個人離職后,是可以要求企業開具解聘證明的。如果對方不開的話,可以申請勞務部門裁決。
關鍵字: 二級建造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