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時間:2016-12-26 09:52:51 熱度:129
股份有多種含義,即可以指公司的構成資本,也可以代表股東的權利和義務。有限責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有一定差異,但共同點之一是兩者都可以進行轉讓。對于股東來說,只可以轉讓自己所持有的的股份,轉讓的股份數額沒有限制,轉讓以后,股東在失去自己股東身份的同時,也失去響應的股東權利。由于股份轉讓涉及到多方利益,因此務必要注意其中的風險,以防對交易雙方造成損失。要想規避風險,我們可以從以下幾點出發。
一、隱名股東
我國公司法規定,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不可以超過50人,但是在實際操作中,股權轉讓后很可能突破50人。要想符合法律規定,最佳的解決辦法是設置隱名股東,這樣可以不必記載于股東名冊中,也不必進行工商注冊登記。
二、合同問題
1、在簽訂合同時,慎重區分有效合同、無效合同、可撤銷合同。如果合同簽訂的不合適,按照法定程序進行認定方可;
2、原則上來說,股權轉讓合同從簽訂之日起便生效,但是也有例外,比如有的企業或行業轉讓股份時,需要經過一些許可和認定,這種情況務必要在合同中注明,記載條件和期限;
3、應該注重合同的效力問題,沒有進行工商變更并不代表股份轉讓未發生效力,依法簽訂的合同是股權轉讓的依據和保證。
三、一股多賣
應當知道,一個股東所持有的股份可以賣給多個人,同時轉讓以后,受讓方也可以將其購買的股份繼續賣給其他人。這時候為了避免糾紛,一定要確認優先購買權,如果是內部多個股東都想購買,則應當按出資比例來分配,從而保證公平。
四、股權瑕疵
對于有瑕疵的股權,應當讓受讓人了解清楚,使其有知情權,并明確在合同中,這樣才是有效的股權轉讓,反之則無效。
關鍵字: 股權轉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