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時間:2016-12-14 10:56:49 熱度:160
股權轉讓對于公司來說,可能是一項重大變更行為。轉讓的主體是公司股東,可以轉讓全部股權,也可以轉讓部分股權,不管哪種情況,都應當按照法定流程辦理。我國《公司法》雖然對股權轉讓做了相應規定,但是在實際操作時,對于轉讓雙方來說,還是會引發一系列法律風險,究其原因,大多是因為對法律法規了解不深。其實,我們可以從以下三個方面進行了解,從而規避風險,維護轉讓雙方的合法權益。
一、債務風險
對于股權轉讓方來說,涉及的債務多種多樣,包括擔保之債、訴訟仲裁糾紛、相關侵權責任等。這是股權轉讓過程中的重中之重,不論是表面上的負債還是潛在債務,受讓方都需要調查清楚,否則后患無窮。
因此,對于明面上的債務,應當了解其數額、擔保情況、違約責任等;對于潛在的債務,為了避免轉讓方故意隱瞞對受讓方造成損失,應當在合同中明確責任,以此作為法律保障。
二、優先購買權風險
不論是股東主動決定轉讓,還是法院強制要求轉讓,都應當事先讓其他股東知道,因為內部股東具有優先購買權。如果有兩個以上股東都想購買該轉讓的股權怎么辦呢?首先雙方進行協商,如果協商意見不一致,則按照出資比例分別購買,這樣才能在一定程度上保證股東能夠充分行使股權。
另外需要注意的是,盡管法律規定股東有優先購買權,但是它仍然抵不過公司章程的效力。這意味著如果公司章程中有關于股權轉讓優先購買權的特別規定,則應當按照公司章程的規定進行。
三、股權移交風險
在股權轉讓協議中,一定要明確交接日期,同時規定相應的違約責任。因為一般情況下,只要完成盡職調查、變更登記等事項后,股權基本上算變更完畢,雙方應當履行的義務完成。確定交接日期,則確定了受讓方什么時候可以開始行使股權,為了方便新股東能夠更快的參與到公司經營管理中,在此之前應當安排董事會成員、監事會成員變更等事項。
關鍵字: 股權轉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