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時間:2016-09-21 15:56:18 熱度:355
收購是企業經營的一種常見形式,具有法律和經濟意義。從經濟方面來說,是指一家企業的經營控制權改變,原來的投資者喪失了對該企業的經營控制權,實質是取得控制權;從法律方面來說,收購是指持有一家上市公司發行在外的股份的30%時發出要約收購該公司股票的行為。但實際意義上,人們常說的收購公司范疇較廣,和狹義上的買賣公司定義不一樣。收購公司一般分為三種情況,即股權收購、整體收購、資產收購。詳情請閱讀下文了解。
一、股權收購
股權收購是指以目標公司股東的全部或部分股權為收購目標的的收購。收購股權就是一個企業把另一個企業的股權投資轉讓給第三個企業,最終結果是,被收購方只是股權結構發生變化,依然擁有獨立法人資格,它是企業重組的形式之一。股權收購中過程,影響最大的是目標公司的其他股東。
二、整體收購
整體收購,是指企業以資產為基礎,確定并購價格,收購企業擁有目標公司的全部產權的并購行為。因此,整體收購公司的后果是收購方吞并目標公司的全部,在完成收購流程后,目標公司不復單獨存在,成為收購方的一部分,所有經營權、控制權、支配權由收購方掌握。但是這種收購方式,可能存在的風險最大,因為會涉及到企業的債權債務問題,如果稍有大意,不做盡職調查,可能會對收購方造成一些不必要的損失。
三、資產收購
資產收購是指一家公司以有償對價取得另外一家公司的全部或者部分資產的民事法律行為。資產收購和公司整體收購最大的不同是,資產收購不包括目標公司的負債,且雙方都保持自己的獨立法人資格。需要注意的是,資產收購的范圍包括有形資產和無形資產,如現金、設備、專利、技術等。
關鍵字: 公司轉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