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時間:2020-06-29 17:21:00 熱度:284
在收購建筑公司資質之前,新老法人及股東需要簽訂資質轉讓協議,大家都知道,在目前的法律法規中,明確禁止建筑公司資質的轉讓、出借等情況發生,不過,為了企業經營發展的需要,建筑公司股權轉讓是允許的,也是合理合法的,如果您僅僅只是單純轉讓資質是行不通的。為此,很多沒有建筑公司的朋友,為了達到自己目的,在短時間內,只能通過收購轉讓帶資質的建筑公司股權形式獲取需要的資質。但是在轉讓之前,簽訂轉讓協議中需要注意很多問題,避免收購之后吃虧,很多朋友并不是很了解,所以資質達人跟大家一起來研究一下關于建筑資質轉讓協議,實質上是
公司轉讓協議中需要明確的注意的內容及事項。
1、建筑公司轉讓協議中明確總費用
在協議中,最先需要確定的就是公司轉讓費用,這是后續協議內容得以通過的基礎。那么,在簽訂協議時,雙方首先就得明確具體費用,并對付款方式做出要求。一般情況下,都采用分批次,按照步驟來劃分,對雙方的利益都有保護,才能合作更加愉快,認定總體費用之后,不能產生中途費用,如果遇到特殊情況,需要拿出證據,不能憑口頭說就完了。
2、公司轉讓協議中未完工程承包劃分
在經營中的公司,發生轉讓時,根據每一個公司的在建項目不同,可以根據工程承包周期及完工需要的時間太長,對于收購方有一定的風險。所以建議收購帶資質轉讓的建筑公司,就需要接手未完成的工程一同轉讓過來。于是,為了避免工程款項和質量問題,就得在協議中明確接手內容,確定未完工程款項的支付方式。
3、轉讓過程中產生的稅務繳納比例分配
收購公司進行時,雙方都是要按照規定,去繳納一定稅費的。而在繳納印花稅、契稅等稅費的時候,很多都會因為繳納比例問題而引起糾紛。這樣的話,在簽訂的協議中,就要明確稅務繳納比例,避免任何一方出現拖欠的情況。
4、買賣雙方違約責任
即使是簽訂了協議,也可能出現違約的情況,進而影響資質轉讓的辦理。那么,在協議中就要表明違約責任,預防并能解決可能出現的違約情況,最大程度的保障自身利益。
以上就是協議內容的簡單介紹,具體還需要雙方通過協商確定。不過,在了解了這些內容后,就能最大限度的減少糾紛和損失,保障建筑公司資質轉讓的順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