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支右 發布時間:2016-09-13 10:54:49 熱度:179
建筑資質轉讓,從法律層面來說雖然不合法,但是可以進行工商和資質變更,只要不是單獨出售資質即可。建筑資質轉讓,通常是因為公司經營發展需要,或者說公司不再經營。建筑資質轉讓涉及到的流程和事項比較多,轉讓雙方在進行洽談后,簽訂合同必不可少。合同作為一種民事法律行為,是當事人協商一致的產物,是兩個以上的意思表示相一致的協議。需要說明的是,合同必須是依法成立簽訂,才具有法律效力。建筑資質轉讓合同,包含許多基本事項,總體來說包括以下幾個方面。
一、前置事項
包括出讓方(甲方)、受讓方(乙方)、經紀機構、審核機構、簽約地點、簽約日期等。
二、基本信息
包括被轉讓的企業產權評估情況、轉讓價格及方式等。具體事項有:轉讓產權所屬企業、住所地、法定代表人、資產總額、債務總額、與甲方關系、凈資產、轉讓價格、轉讓方式等。
三、付款方式
一般來說,會分兩次付清。注明轉讓價格總額,首款支付金額以及尾款支付金額。
四、產權交割
在合同生效以后,雙方進行資產交接,并簽署《資產交接清單》,然后憑《資產交接清單》和本合同到審核機構辦理《產權轉讓交割單》,其中包含所涉及的費用問題。
五、其他事項
包括違約責任、合同的變更與解除、合同糾紛的處理等。畢竟是法律性文件,如果出現意外,這些事項可以說是后果和解決辦法。
綜上,建筑資質轉讓合同,作為雙方的法律依據和利益保障,其重要性不可忽視。另外,建筑資質轉讓合同要買賣雙方法人代表簽章,并加蓋企業公章;經紀機構和審核機構也要簽字蓋章,方可有效。建筑資質轉讓,一定要在有律師的情況下進行,畢竟變更情況較為復雜,尤其是股權債務方面,一不小心就很可能帶來損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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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字: 資質轉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