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安陽 發布時間:2016-09-09 10:06:00 熱度:232
從2015年開始,從事地基基礎工程施工的企業辦理資質,就要按照新標準進行申請。由于新資質標準中,相應的資質條件、承包范圍、乃至于名稱都出現了重大的變化。所以要想成功的申請地基基礎資質,企業不做好相關咨詢、不了解具體變化是不不可能成功的。那么,在新標準實施后,企業申請地基基礎資質有哪些變化呢?
一、名稱變化
企業辦理的資質,名稱由舊標準的“地基與基礎工程資質”變為新標準的“地基基礎工程資質”。
二、條件變化
1.資產方面
。1)取消工程結算收入要求:以地基基礎一級資質為例,由"近3年最高年工程結算收入5000萬元以上”變為:“無”。
。2)取消注冊資金的要求:以地基基礎一級資質為例,由"“注冊資本金1500萬元以上”變為“無”。
。3)凈資產要求出現變化:以地基基礎一級資質為例,由“凈資產1800萬元以上”變為“凈資產2000萬元以上”。
2.人員方面
。1)對企業項目經理的要求,全部改為注冊建造師,并明確為一級建造師;
。2)負責人方面,取消對總工程師和總會計師的要求,而企業經理也改名為技術負責人;
。3)增加了對現場施工人員,也就是建筑九大員的要求,并要求各崗位人員齊全;
。4)職稱人員減少,新增了技術工人的要求,并要了技術工人的工種和證書等級。
3、設備方面
取消了企業技術設備的要求,以地基基礎一級資質為例,由“專用施工設備20臺以上和相應的運輸、檢測設備”變為“無”。
三、承包范圍變化
除了地基基礎一級資質,仍然不受限制,可以承包所有地基基礎工程施工外。二三級資質的承包范圍,都有著不小的變化。在地基基礎資質對應的承包范圍中,由原先工程的金額限制變為對工程的技術指標要求。
以上就是新標準實施后,地基基礎資質最明顯的變化,包括資質條件、名稱和承包范圍。而緊跟著這三部分的變化,資質辦理材料和審核流程也出現了不少變化,這點大家可以看我們的后續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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