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支右 發布時間:2016-08-26 16:38:12 熱度:190
法定代表人指依法律或法人章程規定代表法人行使職權的負責人,我國法律實行單一法定代表人制,一般認為法人的正職行政負責人為其惟一法定代表人,如公司為董事長或執行董事或經理。企業法人是由股東大會決定,體現在企業章程和營業執照中,因此,企業法人若是發生變更,則需要到工商管理部門進行變更登記。針對不同類型的企業,法人變更需要的材料可能有所差別,但辦理程序大致相同。以下就企業法人變更相關事項做簡單闡述。
一、所需材料
1、《公司登記(備案)申請書》或《分公司登記申請書》或《企業集團變更登記申請書》;
2、《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授權委托書》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證復印件,應標明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辦理事項、權限、授權期限;
3、修改后的公司章程或章程修正案原件;
4、按章程的規定,提交由會議主持人及出席會議的董事簽署的股東大會會議記錄。(應當符合公司章程規定的表決方式)。適用于有限責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
5、根據公司章程的規定提交原任法定代表人的免職證明和新任法定代表人的任職證明及身份證件復印件;公司法定代表人更改姓名的,只需提交公安戶籍部門出具的證明;
6、營業執照副本。
二、辦理程序
被委托人持上述申報材料到四川省政務服務和資源交易服務中心省工商局窗口辦理,符合條件便可領取營業執照。其中涉及到的文件有《收件通知書》和《準予變更登記通知書》。
我國法定代表人制度是在由計劃經濟向市場經濟過渡的進程中建立起來的。在計劃經濟一統天下的時代,企業完全是政府的附屬物,是國家經濟的一個單位。在我國公司制度中,所謂“法定代表人”是指:依照法律或者公司章程的規定,經公司登記機構核準登記注冊,代表公司實施法律行為的負責人,其行為后果由公司承擔。
關鍵字: 法人變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