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安陽 發布時間:2016-07-06 15:13:48 熱度:131
建筑行業的發展一直都受到國家的密切關注,并且有建筑主管部門對建筑企業資質進行管理。建筑企業承包工程項目需要相應的建筑資質,可見建筑資質對企業生產經營的重要性。根據國家住建部的有關規定,當建筑企業發生重組、合并、分立等情況的,就需要重新核定資質。下面列舉了企業需要重新核定資質的幾種情況,希望對面臨這些情況的企業有所幫助。
1、企業分立
建筑企業分立成兩個或以上的新企業,新企業分別申請原企業的相關資質;
2、企業合并
兩個或以上的企業發生合并的,被吸收企業資質取消,吸收企業申請被吸收企業資質;
3、企業與子公司重組、分立
建筑企業與子公司之間,根據需要進行人員、資產轉移的,在資質總量不變的情況,資質在企業與子公司之間轉移的;
4、國有企業重組、合并、分立
國有企業發生重組、分立、合并的,需經過國有資產管理部門批準,建筑資質在企業間進行轉移,但資質總量不變。
需要注意的是,企業間重組、合并、分立涉及到兩個省份的,重新核定資質前要經轉出資質的建筑主管部門統一,再到轉入地區建筑主管部門進行資質核定的申請。
建筑企業之間,出現重組、合并、分立的情況有很多,或是出于抱團取暖的需要,或是為了發展壯大等等。而當企業出現上文中列舉的情況時,就需要去重新核定資質,以免耽誤工程承包,影響企業的正常經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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